| 索 引 號: | D23--2025-0516 | 分 類: | 工作推進 | |||
| 責任部門: | 發文日期: | 2025-09-11 11:06:33 | ||||
| 標 題: | 關于公開遴選永豐縣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 | |||||
| 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 公開時限: | 常年公開 | 公開范圍: | 面向全社會 | |
| 有效性: | 有效 | 瀏覽: | ||||
關于公開遴選永豐縣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
主體培育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
根據《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贛農規計字〔2025〕26號)《關于做好2025年中央財政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培育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》(吉市農規計字[2025]1號)文件精神,為扎實推進我縣項目實施,遵循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擬在我縣范圍內公開遴選永豐縣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主體,現就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項目實施內容
1.生產設施改善條件:用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改善生產設施條件、應用先進適用技術、開展標準化生產等。
2.組織開展農民培訓:組織開展農民培訓,重點培訓農業生產技術、經營管理、市場營銷等,提升經營主體技能水平。
3.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建設:建設信息管理系統,聘用輔導員并集中組織經營主體人員開展業務培訓,整合各方資源形成一套有效的運作機制等。
二、遴選條件
1.生產設施改善條件:限于農業農村類省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申報,當年需完成項目實施,遴選實施主體不少于3家。為防止“政策壘大戶”,2024年(含)以來享受本項目資金的經營主體不得申報。
2.組織開展農民培訓:有培訓條件、培訓能力的農民合作社及家庭農場均可申報,當年完成不少于75人的培訓任務。遴選實施主體不少于5家。
3.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建設:有條件、有建設意愿的農民合作社或行業組織均可申報,當年完成建設任務,遴選實施主體1家。實施主體與縣農業農村局簽訂3年以上服務協議。
4.參與遴選的主體經營狀況良好、制度健全、管理規范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,在行業中有一定的示范作用。
5.社會信譽良好,愿意接受項目行政主管部門監管,每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只限申報一項建設內容。
6.具備聯農帶農服務,通過技術服務、訂單收購、吸納就業、收益分紅等1種以上方式帶動農戶增收。
三、申報資料
申報主體須提供項目申報表,營業執照、法人身份證、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,項目實施方案、項目備案表、財務報表(農民合作社需提供2024年度資產負債表、盈余及盈余分配表、成員及成員權益變動表)。
四、申報程序
1.申報時間:2025年9月11日-2025年9月17日17:30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報名方式:符合遴選條件、有意愿的農民合作社、家庭農場、行業組織自愿到永豐縣農業農村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經管股報名,并提交申報資料,聯系人:張偉芳,聯系電話:2521382。
五、組織評審和遴選結果公示
縣農業農村局項目監管組根據申報情況,通過審核資料、實地調查,擇優評選項目實施主體,并將評選結果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。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,如有虛假,須承擔全部責任。
附件:1.永豐縣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表
2.項目主體實施方案
永豐縣農業農村局
2025年9月10日